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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觀察

當一個人開始愛自己,會不會也變得自私?

小虎文
A woman in a floral dress holds an oval mirror reflecting a forest on a sunny day.
示意照片/攝影:SHVETS production(Pexels)

「我現在學會愛自己了,不想再委屈自己。」

這句話本身沒有問題。

一個人如果長期習慣討好別人,總是把別人的需求放在自己前面,明明已經疲憊不堪,還是怕拒絕會讓人失望;明明心裡不願意,嘴上卻說沒關係,那麼,學會拒絕、照顧自己的感受,確實是重要的一步。

但有趣的地方在於,當我們終於開始重視自己的需求,也可能在不知不覺中,把這件事推向另一個方向。

以前是別人不高興,自己就不安;現在是只要自己不高興,就認為別人不應該要求自己。

以前不敢拒絕,總是勉強配合;現在只要事情不符合自己的意願,就認為沒有必要配合。

從一味委屈自己,到凡事以自己為優先,看起來像是終於學會了愛自己,但兩者之間,真的只有一步之遙嗎?

愛自己,不等於自己的需求永遠最大

心理學家埃里希・佛洛姆(Erich Fromm)在《愛的藝術》中,曾經討論自愛與自私的區別。他認為,自愛並不等於自私,兩者甚至有著根本的差異。

這個觀點值得思考,因為我們很容易把「愛自己」理解成一種權利:我有權拒絕,我有權選擇,我有權離開讓我不舒服的環境。

這些權利當然存在。

問題是,當我們談論自己的權利時,是否也記得,別人同樣擁有這些權利?

我可以拒絕別人的要求,別人也可以拒絕我;我不願意承擔超出能力的責任,也不能因此認定別人就應該替我收拾後果;我可以選擇離開一段關係,卻不能因為自己想離開,就認為過去做過的承諾、造成的傷害,都不必再處理。

界線的意義,是讓彼此知道責任與選擇的範圍,而不是讓一個人永遠只需要考慮自己。

真正的自愛,並不是把自己放在所有人之前,而是不必再靠犧牲自己來換取別人的認可,也不必靠犧牲別人來滿足自己的需求。

有些人戒掉了討好,卻開始要求別人配合自己

這是一個很微妙的轉變。

一個長期習慣討好別人的人,可能終於發現,自己過去的付出並沒有換來預期中的理解與珍惜。於是,他開始學習拒絕,不再凡事答應,也不再認為自己有義務滿足所有人的期待。

這是改變。

然而,如果他接下來認為,凡是讓自己不舒服的人都不值得往來,凡是讓自己感到壓力的責任都可以放下,凡是不能滿足自己需求的人都應該被淘汰,那麼,他只是換了一套判斷標準,未必真的理解了界線。

因為人際關係本來就不可能完全符合個人的期待。

朋友會有自己的難處,伴侶會有不同的想法,家人之間也可能存在無法輕易迴避的責任。即使是彼此相愛的人,也不可能永遠讓對方滿意,更不可能在每一次衝突中,都由同一個人毫無保留地配合另一個人。

如果一個人把「讓我不舒服」直接等同於「對方不應該這樣做」,那麼,他可能只是從過度迎合別人,走向要求別人迎合自己。

不再委屈自己,是一種成長;不再願意理解別人,卻不是。

「我愛自己」不能成為逃避責任的理由

我們可以再看幾個常見的情境。

答應朋友的事情,後來發現自己不想做,便直接失聯,認為不必為了別人的期待委屈自己。

在工作中承諾了交付時間,卻因為自己壓力太大而延誤,最後把責任推給同事,認為自己的身心狀態才是最重要的。

在一段關係裡,當對方提出合理的需求,就認為對方在消耗自己;當對方表達不滿,又認為對方不夠尊重自己的感受。

這些情況不能只用「自私」兩個字一概而論。有時候,一個人確實已經超出負荷;有時候,對方提出的要求也可能不合理。但如果每一次發生衝突,我們都只檢視自己有多委屈,卻從不檢視自己的行為對別人造成什麼影響,那麼,「愛自己」就可能成為一種不必反省的理由。

我們需要分清楚:不願意承擔不合理的要求,與不願意承擔自己應負的責任,是兩回事。

前者是在保護界線,後者則可能是在把代價轉嫁給別人。

愛自己,並不代表我們必須滿足所有人的期待;但也不代表只要自己不願意,就可以不顧承諾、責任與他人的處境。

愛自己與自私,真正的差別在哪裡?

如果只看表面行為,其實很難判斷。

拒絕別人,不一定是自私;答應別人,也不一定是善良。

離開一段關係,不一定是逃避;留在一段關係裡,也不一定是負責任。

一個人可以拒絕家人的要求,因為他需要保護自己的生活;也可能用「我要愛自己」為理由,長期把應盡的照顧責任全部推給其他家人。

一個人可以結束一段感情,因為彼此已經不適合;也可能在自己不再需要對方時,便不願意面對曾經許下的承諾與造成的傷害。

所以,真正值得觀察的,不只是他做了什麼,而是他如何理解自己的需求,以及如何面對選擇所帶來的後果。

他能不能表達自己的意願,也容許別人有不同的意願?

他能不能拒絕別人,也接受別人拒絕自己?

他能不能在保護自己的同時,承認自己也可能犯錯、造成傷害,或需要為某些決定負責?

這些問題,比單純判斷一個人是不是自私,更能幫助我們理解一段關係究竟出了什麼問題。

我們需要的,可能不是更自私,而是更成熟的自愛

很多人從小學到的,是如何做一個讓別人滿意的人。

要懂事、要體諒、不要添麻煩,最好連自己的需求都不要說得太清楚。久而久之,別人的肯定成了衡量自我價值的標準,拒絕別人彷彿就是一種過錯。

這樣的人,確實需要重新學習照顧自己。

但重新學習的目的,不是從此不再顧慮別人,而是終於能在自己的需求與別人的需求之間,做出不必靠恐懼、愧疚或討好來決定的選擇。

有時候,我們可以幫忙;有時候,我們必須拒絕。有時候,為了重要的人多付出一點,是自己願意做的選擇;有時候,即使別人不滿意,我們仍然需要守住自己的底線。

成熟的自愛,並不要求我們永遠做出最有利於自己的決定,而是讓我們有能力理解自己的選擇,也願意面對選擇所帶來的結果。

畢竟,人不可能活在完全沒有牽掛、沒有責任,也不需要與任何人協調的世界裡。

我們需要照顧自己,也需要學會與別人共同生活。

真正值得思考的,或許不是「我有沒有把自己放在第一位」,而是:

當我終於不再委屈自己,我是否也有能力,不再要求別人為了成全我而委屈自己?

關於作者

小虎文(蕭婕緹)|品牌媒體與內容商業化

虎吉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負責人

協助創作者與專業人士從零建立品牌媒體,規劃內容策略、整合行銷與商業變現,讓專業被看見,讓內容創造持續的商業價值。

曾從零經營自媒體,3 個月內獲邀出書、撰寫專欄;深耕長照領域,累積專業媒體經營經驗。

長期關注醫療健康、熟齡發展與人生下半場,從真實需求出發,思考內容、媒體與商業如何創造更多以人為本的價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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